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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镇城南片区B-09、B-10地块拍卖

发布时间: 2011-07-20  浏览次数: 1132次        双击滚动
 
预展时间: 2011-07-22 - 2011-07-28 拍卖时间: 2011-07-29
拍卖顺序: 拍卖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具体内容:
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第17号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昆阳镇城南片区B-09、B-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昆阳镇城南片区B-09地块
39875m2(另绿地带征3574m2)
商业、住宅
1.0~1.3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18144
3650
昆阳镇城南片区B-10地块
49585 m2(另绿地带征2034 m2)
商业、住宅
1.0~1.3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五通
21272
4300
项目还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平规建函[2011]57、58号要求
三、竞买对象:上述地块允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7月28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16时。保证金缴入帐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7月29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11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9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某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9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8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平阳县县城综合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63739073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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