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 正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11年5月31日下午3:00时整在乐清市国贸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①位于乐清市乐成镇双雁路110-120号1-6层(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38㎡(另有违章建筑面积59.92㎡),土地使用面积:359.50㎡,建筑占地面积283.50㎡,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综合性。起拍价:2680万元,保证金550万元。
标的②位于乐清市乐成镇乐湖路89号—浙江汇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一次性转让拍卖(不包括厂房在内)。起拍价87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标的③位于乐清市乐成镇东山南村陈克、陈革共有四间房产。建筑面积约324.82㎡,批准建筑面积约156.24㎡,违章建筑面积约168.58㎡;土地使用面积约444.34㎡,批准使用面积约127.90㎡,违章面积约316.44㎡。土地性质集体(限本市农村户口村民购买)。起拍价368万元,保证金50万元。
标的④坐落在柳市镇上五宅村委西首约100m处,一间六层半砖混结构房产。无产权证。起拍价50万元,保证金5万元。
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二、报名及展示时间、地点:凡有意参拍者,请于2011年5月26日、27日、30日下午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汇至户名: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乐成支行;账 号:201000020250084。咨询电话:62559777。
注:本公司已于2011年5月18日、20日在《乐清日报》上刊登了一则拍卖公告,现更正如上(以此拍卖公告为准)。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