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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10-08-26  浏览次数: 1427次        双击滚动
 
预展时间: 2010-09-08 - 2010-09-09 拍卖时间: 2010-09-10
拍卖顺序: 拍卖地点: 苍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具体内容:
本公司受法院委托,于2010年09月10日上午10:00时,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①:鹿城区大南路诚达大厦2幢2404室套房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149.48㎡,土地使用面积为11.81㎡,土地性质国有出让,起拍价523.18万元。(有抵押)
标的②:苍南县龙港镇象北村53号房屋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80㎡,土地使用面积为43.3㎡,土地性质为集体,起拍价40万元。
标的③:鲁H75462豪乐牌重型半挂引车一辆,鲁HH050通亚牌重型普通半挂车一辆,起拍价8万元。
标的④:苍南县华方棉纺有限公司所有的XY628-224锭转杯纺织机两台,起拍价45万元。
标的⑤:苍南县龙港镇威龙商城1幢201室套房一套,建筑面积142.81㎡,起拍价42.8万元。
二、报名、咨询地点:苍南大酒店(苍南县玉苍路与城中路交叉路口)
三、报名、展示时间:2010年09月08日至09日
四、咨询电话:62559777   
法院监督电话:0577-68708986  工商监督电话:0577-64762608
五、标的注意事项:
(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债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以上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依据,面积均以产权证面积为准。有关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中止拍卖。(4)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证件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到苍南大酒店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为每一标的起拍价的10%。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不计息退还。(5)拍卖标的的土地性质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应为苍南县户籍农村村民(具有农业户口人员)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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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乐清市乐成镇云浦南路14号 电话:0577-62559777 传真:0577-6253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