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时在乐清市新世纪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64弄19单元301室胡金友、杨菲菲共有的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55㎡,起拍价:66.5万元。
2、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789号钱恒汉所有的一间四层楼房,建筑面积161.27 ㎡,土地使用面积42.24㎡,土地性质集体。起拍价:50.3万元。
3、乐清市柳市镇前西垟西兴路137弄29号陈招权所有的一间四层房屋,建筑面积178.31 ㎡,无土地证。起拍价:29.1万元。
4、乐清市乐成镇盐盘村陈海明所有的二间二层楼房,建筑面积139.36㎡,土地使用面积69.70㎡,土地性质集体。起拍价:27.6万元。
5、乐清市清江镇建新村陈秋元所有的二间四层房屋,建筑面积240.54 ㎡,土地使用面积79.57㎡ ,违章面积约21.6㎡,土地性质集体。起拍价:22万元。
6、乐清市芙蓉镇长潭路1幢4号朱国强所有的二间三层房屋,建筑面积274.68㎡,土地使用面积86.40 ㎡,土地性质国有划拨。起拍价:21.6万元。
7、乐清市磐石镇重石村郑林南的二间三层房屋,建筑面积约330.41㎡,土地使用面积(集体)约99.20㎡,起拍价35.3万元。
8、乐清市白石镇上升村屠献豪的一间五层房屋,建筑面积225㎡,土地使用面积(集体)约62.01㎡,起拍价32.7万元。
9、乐清市柳市镇沙东村程永生的二间三层房屋,建筑面积224.02㎡,土地使用面积(集体)约74.50㎡,起拍价22.5万元。
10、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港村吴江路8号吴高余的一处房屋,建筑面积约114.79㎡,土地使用面积(集体)约114.04㎡,起拍价10.8万元。
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拍卖须知。
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参加竞买者请于2010年8月25日~26日到乐成镇云浦南路14号(本公司)报名。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0年8月26日下午4时整。标的物现场。
四、咨询电话:62559777。
五、注意事项:
(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债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以上标的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及标的物现状为准,面积均以产权证面积为准。(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物中止拍卖,本公司不承担责任。(4)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证件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为每一标的起拍价的10%。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不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不计息退还。(5)拍卖标的的土地性质系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应为本市户籍农村村民。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