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工程渣土消纳20年经营权拍卖公告
乐资产权告字【2025】 2号
经批准,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对乐清市工程渣土消纳20年经营权项目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乐清市工程渣土消纳20年经营权,消纳规模量约8984.71万立方米,20年经营权起拍价:175430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备注:1、上述数据为人工测量,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如有误差成交款和佣金均不予调整。
2、工程渣土消纳实施范围:涉及城东街道、乐成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8个街道,大荆镇、仙溪镇、雁荡镇、芙蓉镇、清江镇、虹桥镇、淡溪镇、柳市镇、北白象镇、湖雾镇、南塘镇、南岳镇、蒲岐镇、磐石镇14个镇,智仁乡、龙西乡、岭底乡3个乡。
3、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4、竞得人需按照《乐清市工程渣土处置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工程渣土消纳场所,对该工程渣土进行合法、合规的消纳处置,竞得人负责做好工程渣土消纳场方案设计、项目立项、备案审批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5、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变为定金,双方签订合同后,定金直接转为部分成交款。
6、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的实物状况,有关标的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核实,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其对标的物无异议。
二、期限:20年(含建设期),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单位(不接受联合报名),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四、成交价的支付办法:于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竞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六、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6日16时。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16时。企业单位由其企业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将在2025年3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B11报名室)。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企业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拍卖会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9时30分。
拍卖会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大厅。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2559777(拍卖公司)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号:100536784440010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33001627535059789789
开 户 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0100012727514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乐清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361076669755
八、成交款汇至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乐清市支行
账 号: 1203282009200553501
九、如需实地踏勘的,联系:0577-61887928
十、未尽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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