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09]27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出让蒲岐镇西门街村(工业用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坐落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产业类型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万元) |
蒲岐镇西门街村 |
8728m2
(另带征2142㎡) |
工业 |
50年 |
≤39.65% |
≤2.38 |
电子、电器、金属制品、塑料制品 |
15%-20% |
>204万元/亩 |
115 |
570 |
备注: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蒲岐镇西门街村(工业用地)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规建【2009】617号);竞得者依法取得土地两年后连续三年年纳税额不低于15万元/亩。
二、竞买对象为:凡符合出让地块产业类型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拍卖出让,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拍卖终止自行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1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1日,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1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拍卖报名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和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3日15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块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0年1月22日15时,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招拍挂大厅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月22日8时至2010年2月5日15时, 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挂牌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书、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乐清市蒲岐镇人民政府和乐清市经济贸易局出具符合产业类型的证明;
(7)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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