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09]23号
因企业改制需要,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公开出让原属乐清市住宅建设工程处(云鲤路7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该宗地块用地面积445平方米,建筑面积235.28平方米,出让年限为40年,规划用地功能为旅馆业用地。买受人在该标的范围内拆建建筑物的须按照乐清市规划建设局乐规建〔2008〕857号《关于乐清市住宅建设工程处(云鲤路79号)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规定执行,在一年内要开工建设。该地块原属乐清市住宅建设工程处坐落在乐清市乐成镇云鲤路79号,现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73.4㎡,房产建筑面积1079.32㎡。
二、该标的起叫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人民币178万元),并设有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万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的,则拍卖终止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3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3日,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年1月13日 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1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在拍卖报名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和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6日15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块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加挂牌竞买。
六、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 2010年1月14日10时,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招拍挂大厅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1月14日8时至 2010年1月28日15时 。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 挂牌地点为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与其他组织提供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33 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7335210182600027880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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