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09年11月6日上午9:30整,在乐清国贸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虹桥供销社供销综合楼房屋租赁权,座落在虹桥镇幸福东路9-21号,占地面积310平方米,租赁范围为虹桥供销社供销综合楼一至三层及综合楼北首原生资值班室(建筑面积38平方米)作为一个整体。以实地现状为准,起拍价(年租金):75万元,保证金20万元。
(2)乐成镇金仓路32号,建筑面积320.79m2 ,土地面积约179.3m2,起拍价30万元,保证金3万元。
二、报名及展示时间地点:凡有意参拍者,请于2009年11月4日至5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乐清市云浦南路14号;咨询电话:62559777。工商监督电话:62522770。
保证金汇至开户单位: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乐清合作银行乐成支行,账号:201000020250084。
温州市乐清拍卖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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